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在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资金。
A:1%-2%
B:2%-3%
C:3%-4%
D:4%-5%
出自:00176《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