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适用于纪律处分的,可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后果及程度不同,并用经济处罚和其他处理措施。三年内受到两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给予并用的处理措施不包括()
A:开除
B:辞退
C:解除劳动合同
D:诫勉谈话
出自: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