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面临职业危害的问题,《护士条例》中未做以下规定()
A:护士应当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
B:从事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应当接受职业健康监护
C:不得要求护士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危险工作
D:护士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E: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护士,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出自:护士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