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到加入支付系统的书面批准后2个月内未完成有关准备工作且无正当理由的,该机构在()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支付系统。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出自:支付清算系统参与者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