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是()
A:甲当选
B:乙当选
C:丙当选
D:三人均不得当选
出自:银行招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