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有丢失,应立即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及时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作废声明,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上详细注明,并将作废声明附登记簿备查,同时组织查找,通知有关营业机构协助防范,以后如因丢失的凭证发生经济纠纷,其责任由()承担。
A:会计主管
B:原领用人
C:接收人
D:二次销号人员
出自: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