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政府资产置换、发起人购买的贷款,若没有明确规定,对本金以内的部分,增加行社的资本顺序为()。
A:增加贷款损失准备→增加资本公积→增加一般准备
B:增加贷款损失准备→增加一般准备→增加资本公积
C:增加资本公积→增加贷款损失准备→增加一般准备
D:增加资本公积→增加一般准备→增加贷款损失准备
出自: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