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专用章(钢印)、结算专用章停止使用后,要逐级上交至颁发部门统一核实销毁,其他印章由县级联社按要求组织销毁。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按()年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A:3年
B:5年
C:15年
D:永久
出自: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