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鄂农信发[2013]22号)规定,受到停职、解聘职务的员工,()内不得在全省各级行社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职务,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出自: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