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规定的小额支付业务处理金额上限。目前,人民银行规定小额支付业务金额上限为法定工作日()万元,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万元。省联社和法人机构可根据业务实际在范围内调整。()
A:5,50
B:5,30
C:10,50
D:10,30
出自:农村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