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两份或两份以上正本,且难以更改合同或信用证的,经审批同意,可以签发,但应在第二份证书正本上注明()。
A:“本证书是××号证书正本的复本”
B:“本证书是×号证书的另一正本”
C:“本证书是××号证书正本的重本”
D:“本证书是×号证书的第二份正本”
出自:检验检疫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