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工作单位变更重新申请居留许可时,不须提交:()
A:原单位业经工商局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常驻机构代表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原单位离职证明及现单位公函
C:现单位业经工商局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常驻机构代表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变更过的《就业证》或《专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出自:外管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