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应依据国家要求的格式及批准的内容,由生产厂家制定,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新药或仿制药品时一并审批,一旦批准,即成为药品的法定文件,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出自:中医临床三基(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