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549号令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出自:三级锅炉司炉(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