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许可证而擅自生产药品、经营药品或配制制剂的有关处罚有()
A:依法予以取缔
B: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C: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E: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自:中医临床三基(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