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3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B: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C:7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D:8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E: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出自:中医临床三基(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