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办字(2006)208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喷失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初步评估确定事故级别为Ⅰ级、Ⅱ级井喷事故时,启动企业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在()小时内以快报形式上报集团公司井喷失控事故应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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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控石油钻井井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