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行政处罚有()
A:依法予以取缔
B: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
C:并处违法制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E: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出自:中医临床三基(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