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钢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栋,共12间。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金喜,用自己的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金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钢的次子李金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嫁,李树钢有一友宋健从帮助过李树钢,李树钢想赠与宋健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钢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与宋健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钢、李金喜、李山三人同船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主张,其兄已死,她是李树钢唯一在世子女,要求继承李树钢的房屋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钢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任平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房产。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洁均请求分割财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请说明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
第2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请说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先后顺序。
第3题,共3个问题
(简答题)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玲、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能否分割遗产?应该如何分割?
出自: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