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仕官员给俸之制,始于西汉末年。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定制:“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根据这一规定,只有()以上官员退休,才能领取原俸的三分之一以养老,一千石以下各级官员尚无法享受领取退休金的待遇。
A:千石
B:二千石
C:比二千石
D:中二千石
出自:政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