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17〕350号)规定:安检查危岗位人员发生一个月以上病、事、孕、产假或辞职时,相关单位应在()内完成人员补充工作,以确保安检查危工作的正常运作。
A:3天
B:5天
C:5天
D:10天
出自:高铁客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