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A:10万元
B:8万元
C:6万元
D:5万
出自:一级健康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