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以登记为物权生效要件的情形是()
A: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
B: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
C:夫妻离婚析产,对财产进行约定,并经民政局备案的
D:房屋被依法拆除的
出自: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