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银行2009年经济资本计量方案》(农银办发[2009]388号)规定,对自然人客户正常贷款,个人质押、个人住房、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经济资本系数为2%,其他自然人正常贷款经济资本系数为8%。
出自:银行风险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