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住所位于甲市丁区)在甲市乙区违法生产消防器材,被甲市公安消防支队(位于甲市丙区)处以5000元的罚款。甲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陈某有向()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
A:乙区人民法院
B:丙区人民法院
C:丁区人民法院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自:公安消防岗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