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的《()》篇位列创作论之首,是论艺术想象的专篇。本篇集中论述了心与物、情与景、意与辞,即物、情、辞三者的关系。这三者关系贯穿整个创作过程,是刘勰创作论的核心,故也是其创作论的总纲。
出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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