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货物如发现不合规格、质量不符,或其他条件不合订购条件时,应及时与对方商量退回、更换或折让事宜,其处理程序是()。 ①凭证移送出纳处付款; ②由储存部门或用料部门填制“请购单”; ③储存部门对照验收报告收料人库,如有差异应报告给会计部门; ④会计部门比较购货订单、验收报告及卖方发票,发票经核准后付款; ⑤由检验部门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⑥由采购部门填制“订购单”或其他契约。
A:⑥②③④①⑤
B:③⑥④②⑤①
C:②⑥⑤③④①
D:⑤③①⑥②④
出自:00162《会计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