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B房地产开发公司,在A县县城内建设康居住宅小区。在建设过程中,H公司将该项目抵押给C银行取得建设贷款。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售楼广告,广告中称:"本公司首次独家举办销售让利活动,为你提供防盗门、地下车库、屋顶花园……",张某看到广告后,购买了该小区的住宅一套,该套商品房价格25万元。按照B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张某交付购房定金5万元,并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2010年9月交房。至2010年10月,该房仍未竣工。张某到现场发现,该房已更改为坡屋顶,B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无法提供屋顶花园,并将房价上调。张某遂要求退房,让B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定金,赔偿损失。张某在()的情况下,有权退房。
A:购房合同约定,逾期未能交付,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B:购房合同未对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
C:规划部门批准规划变更,影响商品房使用功能,开发企业在变更确立之日后第10日,电话通知王某
D: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未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出自: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