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可以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包括()。
A:有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
B: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C: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
D:已征收、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E: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出自: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