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A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拍卖方式,以3000万元的地价款,获得W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块土地,进行住宅开发建设,并拟建设高层住宅。该用地土质较差,地下水位距地表面的深度较浅,在住宅建设时,需采取排水措施,并对地基采取人工加固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资金缺乏,开发公司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银行为避免贷款风险,不仅自己购买了保险,还要求开发公司购买保险。该住宅建成后,销售情况良好,其中70%的住宅全部销售完毕。剩余的住房用作出租用房,2011年3月,全部出租给B公司,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1年4月至2013年10月;2011年5月,B公司将部分住房转租给C公司。房地产拍卖结束后续工作多,针对本案例,主要是指()。
A:房地产拍卖成交,收齐相关款项后,该项标的拍卖即告结束
B:房地产拍卖成交后,A房地产开发公司需在拍卖人的协助下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过户手续
C:房地产拍卖成交后,A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需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过户手续
D:房地产拍卖成交后,A房地产开发公司需在拍卖人的协助下,取得拍卖房地产的产权证
出自: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