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出国留学前将登记用途为商住的房屋(底层为商铺、二楼为住宅)转让给刘某。在办理了交易过户有关手续后,刘某向甲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获准,得到贷款40万元,半年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得到贷款15万元。在抵押期间,未经甲、乙银行同意,刘某便将该房屋出租给陈某,但将抵押事实书面告知了陈某。刘某贷款还款期到后,因炒股失败无力归还贷款,此时陈某与刘某约定的租赁期限尚未界满。债务履行期满后刘某无力归还贷款,则甲、乙银行有权()。
A:占用该抵押房屋
B:扣押该抵押房屋
C:与刘某协议变卖该抵押房屋
D:请求人民法院拍卖该抵押房屋
出自: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