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规定,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出自: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