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支行6月11日收到开户单位广安商店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日期为4月20日,到期日为8月20日,金额600000元,同意贴现,贴现率5%,计算贴现利息、贴现额,编制贴现的会计分录。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金融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