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A:张某非法经营卷烟数额达到6万元
B:王某非法经营卷烟违法所得数额达到5万元
C:李某非法经营卷烟十万支
D:陈某非法经营卷烟三十万支
出自:烟草专卖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