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渠道受理的信用卡申请件,由相应人员负责落实“三亲见”及“三比对”原则,对资信审查表按规定进行逐项核实后勾选,并工整签字或盖章,复印件盖上“与原件相符”并签章。其中“三比对”是指()
A:申请人
B:证件
C:通过人行征信及联网核查系统审核客户身份
D:签名
出自: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