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A:加盖公章
B:注明名称
C:签名
D:加贴封条
出自: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