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文件解释时,根据明显证据优先原则()。
A:图纸上标注的数据尺寸优先于通过图纸比例推算的尺寸
B:单价优先于合价
C:定量说明优先于定性说明
D:合同通用条款优先于合同专用条款
E:图纸优先于技术条款
出自: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