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
第1题,共5个问题
(简答题)承包人接到监理人的警告通知后,认为混凝土试样的平均强度指标达到了合同要求,只是保证率比规范要求低,由于工期紧,更换砂场费用高又对工期影响大,申请继续使用。监理人是否应予同意?
第2题,共5个问题
(简答题)在监理人发出书面警告后的第30天,施工单位仍未采取任何有效补救措施,仍然使用不合格材料,监理人应采取哪些合同措施?
第3题,共5个问题
(简答题)最终,承包人提出了更换砂场的方案,并对已完成的不合格工程部位提出了处理方案并得到了监理人的同意。但同时承包人提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应由发包人补偿,其理由是:承包人原有使用的砂子已按合同规定进行了检验并且得到了监理人的同意。你认为承包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第4题,共5个问题
(简答题)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应对混凝土进行平行检测。试问检测数量如何确定?检验费用由哪方负担?
第5题,共5个问题
(简答题)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决定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基础上,增加混凝土取芯检验,并通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你认为承包人是否有权拒绝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的承担如何确定?
出自: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