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计价原则是()。
A: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B: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C:无论价格升降,均按原价格执行
D:无论价格升降,均按新价格执行
出自: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