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FDA对产科胎儿超声照射强度规定,应将空间峰值脉冲平均声强(ISP-PA)控制在()。
A:<20W/cm2
B:<100W/cm2
C:<200W/cm2
D:<300W/cm2
E:<400W/cm2
出自:中级超声波医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