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从2014年起,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以及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由财政部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安排的中央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投资调整为()。
A: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投资
B:新建公租房补助投资
C:租赁补贴资金
D:市场商品房投资
出自: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