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1月1日起,彩票发行资金构成比例调整为:返奖比例不得低于(),发行费用比例不得高于(),今后随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品种增加,进一步适当调整彩票发行资金构成比例,降低发行费用,增加彩票公益金。
A:50%;15%
B:45%;35%
C:50%;35%
D:35%;15%
出自: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