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20%以上()%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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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
C: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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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农业技术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