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的问题,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请问你认为该女士是否应该交纳出国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为什么?假如你是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客户服务经理,会如何处理?
出自:物业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