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管理企业
出自:物业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