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两年后,发起人甲私自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卖给别人,其他董事得知也予以认可,公司由职工推选出的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乙通过证券交易所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500股卖出。经董事会决定,为弥补亏损,扩大生产规模,该公司在股市上购得公司股票100万股。请问以上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出自: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经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