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A:10天
B:20天
C:15天
D:7天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工程建设监理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