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能够行使的职权包括()。
A: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B: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
C: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D: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以及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