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A:相互尊重、互惠平等、协商一致
B: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和谐发展
C: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
D:独立开发、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出自: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