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中有女会员()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
A:15;15
B:25;25
C:50;50
D:10;10
出自:工会系统